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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抉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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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心,北到格陵兰岛、西到纽芬兰、东到爱尔兰的海域,英美航线必经之路无一漏网,简直无往而不利,成为新一代让人闻风丧胆的“大西洋监察”。

    一旦商船队被“大西洋监察”发觉,就进入处理时段:距离亚速尔近的是联合攻击机进攻,距离远且有潜艇出没的,就通知海浪部队提前部署在对方航线必经之路上埋伏,实在距离遥远又没有潜艇的,德军也有杀手锏——从法国基地出动美利坚轰炸机。

    美利坚轰炸机最初是军备部的招标项目,要求可以攻击到美国东海岸并安全返回,因此航程是近乎变态的13万公里起步,大大制约了航空公司的产品设计,但后来德军占领了亚速尔,获得了可靠的前进基地,再加上霍夫曼对战略轰炸美国暂时不感兴趣,“超级炸弹”还为时很远,军备部便利用美利坚轰炸机的项目招标了用于其他用途的重型轰炸机。

    在吸收b-29\b-17\兰开斯特有关机型的基础上,德国方面对重型轰炸机的设计理念和运用方式更加成熟,主要指标也变更为:9000公里以上航程,可携带4枚hs-293反舰滑翔炸弹或2枚反舰炸弹1条鱼雷用于对海攻击,率先杀出重围的是梅塞施密特公司的me-264,到7月份时已在法国大西洋沿岸布置了36架,随后紧跟而上的是ju-488,8月初布置了第一批16架飞机。两款飞机都达到了5吨载荷前提下9000公里的航程。

    根据军备部的要求,两家产品直接投入大西洋绞杀战,谁战果最多、性能最稳定到时候就成为德国的战略轰炸机。

    盟军的反破交战术在不断前进,德军的绞杀战术同样持续进步,从实践来

第三十七章 抉择(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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