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这是我的能耐。我在监狱里见到的那些死刑犯,都没有我这个本事,他们也想解脱掉监狱的束缚,也想到监狱外面过舒舒服服的生活,但他们没有能力,我是有能力的人,我有能力越狱。
我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我记得我在开游泳馆的时候,我在游泳池潜泳,有人在我前面游,是个男的,他的脚竟然出现在我的前面,他妈的,他有没有脚气啊?他怎么能在我前面游呢?我头部涌出水面,我游到岸边,迅速上了岸,我拿出我的白光枪,朝着水中的那个人一阵猛射,射击之后,炸起很多水花,很多人都惊叫起来,我杀死了那个在我前面游泳的人,游泳池中血肉模糊。杀人太痛快了。我承认我是一个杀人的恶魔,没有人能比我更能杀人,我的枪法也是无人能及的,我不吹牛,谁要是不服气,可以跟我真枪实弹地比试比试,跟人对战,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是你砍下我的头,就是我砍下你的头,既然是敌人,就必须有一方死,要么我死,要么你死。
我不太会写作,我写作完全是为了赎罪,我是一个杀过很多人的犯人,我是一级通缉犯,我是一个在公安机关看来很重要的杀人犯,我的人头价值几千万,他们重金悬赏,要捉拿我,他们要活捉我,如果不能活捉我,也要看到我的尸体。
我不尿任何人,我越狱出来,就是要过自由的生活。监狱里面我不想呆了,然后我就出来,在监狱里妥协,就是犯人,越狱,就是自由人。
我想的很清楚,我这辈子也不想开一个什么武器店、法宝店,我就想自由地生活,想吃什么就去吃,想喝什么就去喝,看谁长得不顺眼了,就开枪打死他,如果进了监狱,我就越狱
第八百四十九章 王朝犯人(八)(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