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我曾经发过誓,发誓我以后再也不抢劫了,再也不拐卖儿童了,但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好像物体的惯性一样,我已经习惯了,我又去抢劫,又去拐卖人,又去杀人。
我以前在武馆学过拳,我想让师傅教我绝招,师傅说我心术不正,不肯教我。我再三请求师傅教我高级武功,师傅不肯。我心里不爽了,有一天夜里,我拿着一把白光枪,走入师傅的卧室,我开枪杀了我的师傅。
我认为我做的是对的,但别人都认为我做的是错的,我不管对错,我曾经就这么做了,我也因此入狱,即便是进了监狱,我也没觉得自己有错,我认为我没有错。
后来,我越狱了。
我已经说过了,我经常越狱,像吃饭一样经常。
我杀过的人很多,我就是一个杀人犯,但是,我喜爱文学,我感觉我是有才华的,文学当中,我十分喜欢诗,我就是想当一个诗人。
我杀过很多人,我曾经当过兵,在战场上杀人就不是犯法了,在战场上杀死敌人,是正当的。我在战场上杀了很多敌人,我结束了他们的生命,敌人没有要了我的性命,我感觉我是幸运的。
我用很多种方法杀过人,我清楚杀人是不对的,我呼吁,人不可以杀人。但我过去是杀过人的,我知错了。
杀人的东西有很多种,枪、刀、药、石头、汽车、猛兽、绳子等等,杀人可用的东西多了去了,甚至口香糖都可以杀人。其实呢,任何东西都可以杀人。
我并不是教唆人去杀人,我过去杀过人,我清楚,杀人之后自己内心是会自责的,我不教唆人杀人,我呼吁不人可杀人。
我看过泓
第八百四十三章 王朝犯人(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