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都是语焉不详,陆为民后来直接给地区法院院长许向阳打电话,问他们这个案子准备如何处理,许向阳也是老滑头,说这个案子在丰州市法院,还没有走完程序,就这么拖着。
后来还是到双庙之后的齐元俊给陆为民交了底。
因为泉山镇在丰州市一分为三后会划入双庙区,所以丰州市一直打算拖到撤地建市后,交给日后双庙区法院来处理,因为像这一类情况在整个丰州地区都不少,地区政法委的意见就是这一类案子法院能不受理最好不受理,实在推不掉的,就要争取庭外和解。
而泉山镇是丰州市有数的几个穷镇,当初96年全省搞水利设施建设大会战,地区把泉山定为了示范镇,上边各种许诺很多,要求泉山先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搞起来,省、地区和市都会给予补贴。
泉山镇也就老老实实干了起来,没想到这个动作过大,一千好几百万的工程,这一干下来除了以工代赈,还有八百多万的工程款,省、地、市三级的补贴只有五百多万,一些政策就没有兑现下来,差起的一大截就就得要泉山镇自个儿贴,泉山镇每年连保自身运转都困难,哪里来钱还这笔账,在支付了一部分之后实在撑不起了,就开始耍赖,这一来二去就拖下来了,硬生生把一家建筑公司也给拖垮了。
丰州市法院不愿意对此案进行审理判决,是因为这个案件实在过于简单,一旦判决,一方面泉山镇根本无力支付,二来,极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更多的类似状况都会演变成法律诉讼,会给地方政府带来很多麻烦,其中光是一个涉及到的欠债利息和违约金这一类的额外支付款项就相当庞大,如果严格按照法律判决,那么光是这
第十四卷 俏也不争春 第一百一十节 诚信之城(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