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妍将这份草案拿了过来,每人给了一份。
“你们先看完,我出去一下,很快回来,你们也可以商议一下,最好今天就可以把这件事定下来。”金英敏接了一个电话,然后对着九人说道;
“内!”
这是一份简单的草案,里面说道的内容其实并不多,首先的几点是一些版权、冠名权的归属,总结起来的的意思就是,这些都是公司所有,但是她们可以使用这些获取利益,这份利益上交公司一部分,但是公司不负责亏损,也不会出资宣传,一切都已即将独立出去的少女时代工作室为个体单位进行计算。
简单的理解就是,一旦少时的工作室成立以后,公司不会出资经营,但是有收益必须上交,如果工作室需要公司的配合,将以双方的谈判方式处理,也就是你出钱我就给你办事。
这个条件看似像是霸王条款,但其实已经是非常的宽容了,s.m就是吸血鬼,一般情况下不榨干你就不错了,而现在条款上说明的是在有盈利的情况下需要向公司分成,而不是无论盈利与否都需要向公司支付版权费用,所以说,这真的是非常宽容的条件了。
这份草案上并没有具体的说明分成比例,一般情况下,一些收入的分成应该是不同的,比如说,音源的分成,演出的分成,还有周边的分成等等,各种分成比例肯定是有区别的,但是这份草案上并没有说明。
对于韩国的艺人来说,被剥削她们是有一定的承受能力的,idol的地位在娱乐圈是最低的,为什么会是最低的,原因还是金钱来计算的,当然,并不是说她们做idol的不挣钱,而是她们的大部分收入都会
第251章 谈判 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