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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之别拦我,我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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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重生?NO,是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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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你可以称呼他为史丹利,也可以称呼他为斯坦·李。很眼熟是不是,李斯坦也表示自己的这个名字确实很眼熟的样子。

    史丹利(以后就这么叫了)今年十五岁,中城中学10年级的学生,中美俄法四国混血,他曾祖父是中国人,曾祖母是法国人,祖父取了个俄国美眉(那可是把曾祖父气的差点打人)。父亲取了个美国媳妇,于是造就了史丹利的四国血统,其实这种事情放在美国这个混血大国来说,可能是十分普遍的。

    他们家族,好吧,他们一直以来都是一脉单传,就算是史丹利也是家中独苗可谓是受尽了宠爱长大的,可惜好景不长,在这个每天都会发生几次抢银行、blackbang枪战的世界里,大概在四年前他们一家子遭到了灭门之灾,那个时候他们一家还不在皇后区,而是在另外的地方。

    虽然史丹利被父亲的朋友领养日子过得也不错,可当史丹利他们一家的保险金被烂赌的养父和刻薄的养母花完了之后,他就被养父赶出了家,美名其曰——长大了,男子汉了,可以试着自己过日子了。

    好在养父母虽然把史丹利赶出了家门,但也没有做绝直接将他几年的学费交到了学校之后,给了他一千美金的启动资金。让他能够度过刚开始的难关。

    额,别去提那些什么什么保护组织,什么权利之类的话了,如果这些组织真的那里有用,美国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童工,和帮派了。

    刚开始的一年里史丹利过得十分辛苦,好在经过了一年时间的学习和适应,渐渐地史丹利发现了自己的特长,那就是动手能力,他经过参加学校一些社团学习了维修小电器的技能,然后开始混迹

第三章 重生?NO,是复活!(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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