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而是蓝色的衣裙,另外她怀里抱着的也不是古琴,而是一把胡琴。
胡琴,即二胡。
二胡是一种中国传统的拉弦乐器,始于唐朝,一开始叫奚琴,后来有人把这种奚琴与嵇琴、轧筝融合在了一起,创制出了新颖的胡琴,这胡琴便是后世的二胡了,只是这个时候还不叫那个名字。
李缙看到张俏鹫怀里抱着的是把二胡,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还真是能别出心裁啊,无怪乎她能名列安陆名妓排行榜第一,看来除了容貌气质讨男人喜欢之外,怕是跟她这么有想法,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张俏鹫上了赛台,也是有路不好好走,非得择路而行,她顺着李缙所坐的这一趟桌椅与其他人所坐的一趟桌椅之间的过道,摇曳生姿地走到了李缙的身边,然后她也停了下来,往李缙的卷纸上瞧了瞧,跟着才又向前行去,去了前边的那座凉亭。
她进了凉亭,没有在道具组为她准备好的那个绣墩上落座,而是直接走到了舞台边,对着台下的人们,先说了一通话:“奴家便是张俏鹫了,今天我也打算为大家献唱一曲,而我所唱的这首曲目,同样是李缙所作,刚刚我在来时,所驻足之处,那里坐着的那位闯关者便是李缙了,这位李缙李公子,他所作的所谓的歌曲,每一首均能堪称是精品,说是旷世之作也不为过,不信大家就听听我这首江南,要是觉得动听,大家明天就快去群芳院买书吧,那本书中可是有二十几首李缙所作的歌曲呢!”
我去,这张俏鹫挺会做人啊,竟然帮群芳院打起了广告,这是在回报琳娘肯让自己给她写歌的情谊吗?
李缙喜欢这种懂得人情世故的女人,或者说是情商
第四十四章 表演(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