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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清泉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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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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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杨府尹信心不足,乾清便眉飞色舞的转移话题道:“这次那贼要偷什么?听闻上次偷了一个鼎。那次事件相当诡异,在齐州府的院子里。听说那天晚上……”

    “不用你讲故事,大家都知道。”

    厢泉不怎么理睬,眼也不抬,低头摆弄着他手里的瓶瓶罐罐。他这一句话把乾清一肚子话全堵了回去,弄得乾清恼羞成怒,刚要争辩,方千赶紧接话道:“这次所偷之物,是犀牛骨所制筷子,春秋时的。”

    乾清乐颠颠道:“犀骨……那是药材?故闻犀骨点燃后可以看见灵物,所以有‘犀照’一说,妖魔无所遁形。”

    兴许是天热,厢泉隐约透着些不耐烦:“你说的是犀牛角,这是用犀牛的骨头所制。”

    “为何有人用犀牛骨做筷子?”

    杨府尹道:“春秋之时,一位诸侯被囚禁,生活却十分奢华。诸侯认识一位手艺很好却出身平凡的工匠。那位巧匠为诸侯制作了食盒和筷子,精美华贵。厨子每天都用食盒装各种点心,专门送给诸侯。然而诸侯的好日子没有过多久,起了兵变,终被牵连。”

    方千双手抱臂补充道:“战乱之后,诸侯没有善终,受了极刑。临终之前,诸侯命人将食盒及筷子送给巧匠,以念昔日友情。据说,这犀骨筷子不仅精美,而且常年用糖水浸过,含在嘴里都是甜的。”

    乾清轻哼一声,却来了兴趣:“常年用糖水浸泡筷子?真是奢侈。那贼怎么会偷这么没用的东西。他偷了十四次,偷的东西之间有什么联系?”

    乾清说到“联系”一词,便扫了厢泉一眼。

    厢泉道:“有三次是在汴京,两次在杭

第二章 瘟神(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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