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简陋到只有三个孤儿,还包括了他们两兄弟,这点使他们非常汗颜。
娇生惯养的他从来没有吃过苦,完全不能接受这种早上六点就要起床洗脸水都要自己走好几
里地去打的日子,倒是弟弟楼闵居然能够入乡随俗,还帮舍监大伯砍起柴来,虽然最后沦落
为一起看廉价av录像带,可能这是最早影响楼闵成为同人男的因素之一。
不能这幺下去!他内心嘶喊着。
于是他发奋,努力用功读书。
一切渐渐开始改变,自从他上山捡回来一只被他误伤的野狼。
那天清晨,楼昀去山上练习鸟语,居然遇到一只饿狼,他只是很害怕,什幺都没顾及,抡起
一块砖就朝那狼扔过去,居然把它砸死了。
他觉得很不安,从小到大,蚂蚁不敢说,至少连鱼都没有杀过,于是小小的楼昀就想把那狼
埋起来,打算在土堆上插本英语练习册,写上'thewolfisdead',因为除此之外他想不到其
它的词汇。
想了半天用dead好还是用gone好,终于要开始动手,丛林深处却闪出一道幽光。
一只毛色青蓝的狼,高雅邪媚地朝他走来。
与之前的完全不同,似乎是有着人性的狼王,叫人为之悚栗。
'啊!'这是楼昀昏倒前说的最后一个字,清晰而简洁。
那狼走到他面前,饶有兴趣地望着他,并没有伤害他的意思。
只是很仔细的看着这张精致的小脸,确切的形容应该是沉鱼落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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