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被喊到的进屋。一般只给2-3分钟,先宣誓,发誓自己陈述的都是实话,然后警察代表简述。接着违章者自辩。助理法官根据双方陈诉来裁决是减、免罚单还是坚持处罚。如果对助理法官的裁决不满,违章者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正式上法庭让大法官来裁决。
在美国的华人一般交通违章被抓都会选择上法庭,可能是觉得还有机会,不用白不用。一当决定上庭就要准备辩护理由,这个也是名目繁多。像吃超速罚单的在庭上绝不承认超速,一口咬定警察看错,不过现在警察都用激光测速枪,有记录可查,这样辩护难度较高,反正嘟爸从没敢这么试过。还有的为自己超速找些理由,说当天孩子发烧了,急着回家送孩子去医院,或者是公司有重要的会议,迟到了急着赶不小心超速。反正是摆出付可怜兮兮的样子来,用煽情大法,希望法官慈悲为怀,网开一面,就看法官大人当天的心情如何了。
说来惭愧,嘟爸是上庭的老油条,算上这次是三次违章被抓,已上过三次庭。让嘟爸“颇为自豪”的是至今还保持着在美国法庭的不败纪录。嘟爸的第一次违章是2003年,在一个限速35迈的公路上开了50迈,被埋伏在旁的警察逮个正着。有意思的是那位警察彬彬有礼。开了罚单后还给嘟爸道歉。原来美国警察有不成文的规矩,对初次违章者给予警告处理,这也是美国警察执法人性化的一面。当天那位警察拿走嘟爸驾照后查错了记录,发现有违章记录。便给嘟爸开了张$100美元的罚单,后来发现查错记录,可是罚单已开出,警察自己无法撤销,结果警察一个劲给嘟爸说“Sorry”,不知道的还以为警察违章了呢。那时法庭听证还免费。嘟爸
第1719章 动物大货车【二十分改】(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