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联系上了,对方愿意把房子卖给我们,下周从美国回来我们再谈细节。”
“谢谢你。”应鱼也在等,知道重点不在头两件。
接着岳律师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卡:“聘礼的钱该是男方出的,你的一百万是合同上的,所以应该分开。”
这事……叫应鱼反应不过来,这也太唐突了吧?
她赶紧上前,坐在其身边,将卡推了回去:“我这边的婚礼一分一毫都不关你的事,你我的合同上没有这一条。”
“有的,第四十六条上写着,乙方在需要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也按乙方的规定来完成所有事项,你的婚礼又怎么能同我没有一分一毫的关系呢?”同时也表明,她也同很多人一样,都是不看合同条例的。
“反正不能收,你只要做到面子上对了就好,里子的事应该我自己处理,再说这事也结束了,给我爸妈的钱也是我的钱,不要觉的是我吃亏了一样。”她说,一些人之常情的事,说出来了才叫岳览佩服。
“那……”岳览没有再坚持,只是换了一张卡,是张副卡:“到了家里后,难免要做好各种各样的事情,属于我方的花费,应由我出,这不违反合同,你也没有必要吃亏?”
吃亏是福,人与人有了感情后利益就排的很后面了,所以她的第一个反应是“不要”,但显然他刚刚的说服自己。
如果自己不要的话,那么在对方看来,是另有所图吧?(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