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狠的耳环混混,明显是个会家子,个个见风使舵地打起了退堂鼓。
不仅是何骏那一脚震慑了小混混,他身上穿的迷彩服,也让这些小混混有了一些猜疑,误认为他是个当兵的。
小说里穿越之后混得好的,都是什么侦察兵特种兵,碰上集体穿越这么邪乎的事情,又冒出了一个当兵的,不管怎么看,何骏都比叶海龙更像一个主角。
他们哪里知道,何骏这个时候,紧张的心脏都快跳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不断地在心里暗叫侥幸。
他即不是武学世家出身,也没受过什么名师指点,还真不是什么练家子。
之所以能一脚闷倒耳环混混,是因为如今的宅男,当年也曾年少轻狂,是个不折不扣的二货!
绝大多数男孩子,都曾有过一个武侠梦,何骏自然也不例外,上中学的时候疯狂崇拜李小龙,还曾买过几本公开出版的“武学秘籍”,学过一段时间,可惜半点名堂也没学出来。
大学军训的时候,军训教官表演过一次擒敌术,利落的身手令何骏的武侠情节死灰复燃,狠狠心花了半个学期的生活费,将近七百块大洋买了一条软中华送到教官那里,软磨硬泡想学几手真功夫。
可军训教官压根儿不敢收他的礼,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的请求,并明言部队的纪律,绝对不能收他的东西。
何骏也是个伶俐的,明明自己不抽烟,从此之后兜里却天天装着几包烟,一有空就递给教官几根。
一条不行,一包也不行,一根总不至于违反纪律吧?
当兵的也是十八九岁的大孩子,和刚刚考上大学的何骏都是同龄人,一来二去,
27 对峙(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