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的定义。但是,我们的定义是正确的吗?不,不应该用“正确”这个词汇,或许应该这么说。我们所观测到的事物和现象,会根据我们给予其的定义去运转吗?我们的定义,对这些事物和现象的描述到底有多准确?是否覆盖了它的全部?亦或者,只是覆盖了我们所能观测到的一部分?
我们自顾自给这个存在命名为“最终兵器”,然后再从这个命名所存在的含义。去思考对方存在的意义,寻找对付它的方法,是不是有点儿不对劲呢?说到底,我们对付的,不正是一种“我们无法理解的存在”吗?既然无法理解,那么,所有对之命名的行为,都绝对不是为了“正确地描述其存在”,而只是“在观念中固化其形象”。
就像是“书本”这一事物,为了某些目的。而不称之为“书本”,而只是称呼其为“物品A”。当我们从不了解“书本”的意义,第一次见到“书本”,没有完全了解过其功用,于是,我们看到书本,想到的不是“书本”,而是“物品A”时。这个“物品A”所要表达的意义,和“书本”所包含的意义,一定是不同的吧。
我眼前这个沉睡的怪物。它固有的本质,本就应该和所谓的“最终兵器”的意义存在差异。我们用“最终兵器”固化它的形象,是为了拥有一个明确形态的目标,但是。肯定不能用“最终兵器”这个名字,去在想象中局限它吧,因为,那么做才是真正的妄想。
是的,异化右江也好,最终兵器也好。都描述了我所观测到的,这个人形的怪物,但是,这种描述从一开始就是不完全的,而这种不完全,正是人类思想的局限性所造成的“词不达意”。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突然醒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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