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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脸上微微一红,急忙摆着手向他们解释说,大家别误会,她是我的一个远方表妹,大学刚毕业,想在武汉找工作,所以就在我家里暂时住一些日子。不信你们问王刚,他最清楚。
王刚笑了笑,没有帮我说话。我心里有一丝淡淡地失落,这两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和他的关系似乎疏远了很多。
其实,我也不想让赵雨心住进家里,毕竟我们没有领证,也没有办酒。再说了,我毕竟是一个国家公务员,未婚同居,传出去别人难免会说些闲话。
我心里憋屈得很,我和赵雨心只有同居之名,并无同居之实。因为她不过只是在我家里暂住一些日子而已。我家三室一厅,130个平方,还算宽敞,她单独住一个房间。
没有享受到同居的“待遇”,却要背上同居的“美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冤了。赵雨心的理由是:她准备报考武汉的公务员,因为我们这里是武汉的郊区,环境比较幽静,所以要在我家里借住,复习备考。
这个理由不是很充分,但是对于我妈来说,已经足够了。我虽然表示强烈反对,但反对无效。我又向我爸提出上诉,同样也被驳回,因为我妈才是我家“最高法院”的法官。
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他们两老,才是我家房子的真正主人,房产证上,白纸黑字,写着他们的名字。爸妈说,要是你不愿意和雨心一起住,就让雨心搬进来,你搬出去住。
我郁闷的差点晕过去,只听说过娶了媳妇忘了娘的,还没听说爹爹婆婆迎了媳妇,忘了儿子的。
赵雨心喜欢叫我老公,我刚开始还觉得不习惯,向她提出抗议。可是,
第 8 部分(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