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弟就先谢谢莫三哥了。”唐杰听好友称赞郭大小姐,也觉得脸上有光,这莫三不愧是南宋最大的印书商之一,那张嘴就是能拍马屁。
“兄弟,写别忙着谢哥哥我。”莫三把唐杰拉到一边,小声笑道,“兄弟,上次咱们同窗聚会,你和哥哥说,要写一本旷绝古今的风月奇书,叫啥名来着,哦,对了,《金瓶梅》n呵哥哥我可是等着你的稿子,想借此发一笔小财呢。小弟,你写了多少啊?可否姐哥哥一观?”
唐杰傻了,当时莫三拿着他们家珍藏的册和古典风月,哦不,南宋没有,那叫传奇。于酒桌上在众同窗面前炫耀。唐杰当时喝高了,说哥们,迟早兄弟我写一本书出来,《金瓶梅传奇》让三哥你见识一下,什么叫旷古决今的风月奇书!
没想到,莫三还惦记这《金瓶梅》呢?唐杰这段日子都在泡郭大小姐,哪有时间写古典啊,不要,要唐杰写出来那还是挺容易的,读书的时候唐杰就将金品梅抄了一百遍,把手抄本便宜卖给他学校里的哥们,为此练久了一笔好书法,当兵的时候,他都能把《金瓶梅》完整的默写出来,卖给他的那些战友了。
ps蛤蟆打字很慢,错字也多,兄弟们勿怪。唐杰顶多再过十章,就要告别老生涯了。是哪个狐狸有机会吞了唐杰的童子鸡呢?大伙在书评区里尽情猜吧。另外,感谢晨思9号,蛤蟆会努力提高文笔的。(手机,txt,chm,umd,jar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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