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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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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13.分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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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尽管没有尸体,但是经过仔细的勘察,确认这里是一个分尸现场。

    事后证明,地面的血液来自于犯罪嫌疑人刘明。

    铁架床上铺长期没人住,落了灰尘,上铺的铁栏杆上提取到了三个指纹,铁栏杆上还有悬吊痕迹。包斩指着吊痕让苏眉拍照,他说:是一根帆布腰带,悬吊的重物可能是人。

    下铺的床栏被鲜血染红了,还有清晰的刀痕,包斩说:这是利器切割东西造成的痕迹,而不是刀砍剁形成的。

    血液中有骨头渣,包斩用镊子分别夹起来,拿放大镜观察,他说道:切下来的是人头,这是人体喉结处的甲状软骨还有毛,像是腋毛,死者的大腿或者胳膊也被切割下来了。

    屋内水泥地上有一道拖痕,这是鞋底边缘摩擦地面时形成的。

    房间里空空荡荡,角落里有变质的饭菜,还有三个空的二锅头酒瓶。

    包斩认为,死者当时应该喝醉了,被人勒死后分尸。

    一个刑警问道:两瓶二锅头就醉的不省人事了,你怎么觉得是死后分尸,为什么不是活着时被砍下了头

    包斩说:如果活着时切割人头,血液会形成喷溅,而这个房间里没有喷溅型血迹。

    根据现场的各种痕迹,加上走访周围住户得到的线索,包斩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地下室上面是一个老式的砖楼,地下室就是住户用来出租的储藏室,在燕京有很多这样简陋的住所,刘明在这里住了三个多月了。前些天,有人看到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变卖给了一个收废品的老头。当天晚上,刘明和一个陌生男人在房间里喝酒,还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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