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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大明美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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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做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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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局考虑,接连处死首辅大臣,似乎是不祥之兆。

    大理寺卿凌义渠的看法截然相反。他闭口不谈周延儒复出以后的政绩,直截了当地谴责他奸邪的品格:有谋身的智慧,无报国的忠心,精神惯于揣摩,伎俩总归闪烁,因此一时群小依附,狐假虎威,擅自把用人行政的大权作为施恩结怨的手段,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国家。法律虽然有“议贵”(为尊贵者开脱)的条文,也不能对他宽恕。

    刑部尚书张忻则倾向于李邦华,肯定他复出以来,一向勤敏,为政府作了贡献。无奈他生性智巧,缺少正心诚意,喜欢拉关系,滥用匪人。甚至在奉命督师时,仍然庇护私交,赏罚混淆,置国家法度于不顾。他的罪行严重,但有“议贵”条法,希望皇上给他一条生路。

    三法司首长合议的结果,一人主张从严,二人主张从宽,于是判决如下:周延儒发配边疆充军终身。

    朱由检不念旧情,驳回了三法司的判决,亲自拟了一道圣旨:“周延儒机械欺蔽,比匿容私,滥用匪人,封疆已误。前屡旨已明,这所拟岂足蔽辜?姑念首辅一品大臣,着锦衣卫会同法司官,于寓处勒令自裁,准其棺殓回籍。”

    圣旨下达后,内阁辅臣蒋德璟等纷纷为他求情,请求皇上“法外施仁”批准三法司的判决。朱由检再次重申,“勒令自裁”已经是从宽发落了。事情再也无法挽回。

    崇祯十六年(1643)某一天夜半更深之际,五十五岁的周延儒在关帝庙中,听太监宣读圣旨。念到“姑念首辅一品大臣”一句时,太监故意稍作停顿,周延儒以为皇上尚念旧情,不至于判处死刑,再三叩头谢恩。不料,接下去的是“于寓处勒令

第145章 做了皇帝!(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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