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认为历史上的安南、法属殖民政府和南越政府都曾以越南的名义对“长沙”和“黄沙”实施了管辖,根据1954年《日内瓦公约》,法国结束其在越南的殖民统治后,越南就相应地继承了法国在西沙、南沙群岛的统治。
然而事实并非如越南所言。法国于1933年入侵我西沙、南沙群岛并将其划入安南的一个省。显而易见,法国对我西沙、南沙岛屿的侵占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根本就不能构成越南所谓继承的对象;而且,二战期间法国被日本逐出南沙群岛,日本战败撤出后,法国并没有返回南沙群岛,日本在旧金山和会上正式放弃对西沙、南沙群岛的权利时,法国也并未采取任何行动。由此可见,越南既无法从安南,也无法从法国继承并获得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
三、相关国际条约并未确认越南对西沙和南沙群岛的主权
越南一直宣称,旧金山和会及《旧金山对日和约》已经确认了其对于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这同样构成越南主张西沙、群岛主权的有力证据。越南声称:1951年旧金山和会上越南代表曾明确重申对西沙与南沙两群岛的主权,未遭到任何反对或保留;1952年签署的《旧金山和约》规定日本应当放弃对于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的权利、权利依据及要求,而这款规定中日本放弃的权利应该属于越南。
我国没有参加旧金山和会,但是,在和会召开之前我国政府发表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威岛和西沙群岛拥有不可占领的主权,不论英美对日和约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均不受影响。”所以,越南的声明未遭到任何反对或保留的说法并不属实。此外,《旧金山对日和约》并未
第二卷、卧龙在岗 第130章、无耻越南(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