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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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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众人的意料之外。林正辉生前就已经将林氏产业分成两部分交给两个儿子打理,遗嘱上,这两份产业则以有着法律效应的形式正式交给林照东和林照羽两子,女儿林照贞获得“辉来集团”和“正投集团”这两家母公司各5%的股份,而这两家集团公司旗下的子公司的利润则与林照贞无关。同时,林照贞还将继承父亲名下的8000万遗产,并包括父亲在海外的三处房产。

    长孙林于之获得“辉来集团”30%的股份、“正投集团”5%的股份;林于惠获得“辉来集团”5%的股份,掌管林氏慈善基金。加上林照东继承的“辉来集团”15%的股份和他原本就有的10%的股份,林照东父子对“辉来集团”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林于鸿获得“正投集团”30%的股份和“辉来集团”5%的股份,林于舟获得“正投集团”5%的股份和林氏旗下一家独立经营的传媒公司40%的股份。林照羽继承“正投集团”15%的股份,他本身拥有集团10%的股份,这样林照羽父子对“正投集团”也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只不过从此之后,林于之和林于鸿成为了两家集团真正的董事长,正式成为林家第三代的掌门人。

    沈笑微和沈茹微作为林正辉的外孙(女),虽然没有得到林氏产业的股份,但是林正辉的名下可不仅仅只有林氏的股份。他有资产、房产、有豪车、有商铺、有其他大公司的股票、甚至还有珠宝行等等。

    他把这些财富全部划分,不仅分给了自己的儿子、儿媳和孙子,也分给了女儿女婿和外孙。沈笑微得到了位于香港闹市区的五间商铺和一家珠宝行,另有两千万遗产和一些国外公司的股票;沈茹微得到三间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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