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酒吧环境也相对单纯,客人多半都是冲音乐来的,熟客也多,黎舒总算平平安安的把这工作做了下来。
他每天工作的时候,也听和看了许多别的乐队歌手,但听来听去,还是郑鸣海最好,只要他一站在台上,就像是能发光一样,让黎舒再也移不开目光。
郑鸣海站在台上,只要看见黎舒的身影,唇边的笑便不由自主的来得更深,他倒是觉得,这个好看的男孩,应该会很适合和他一起站在舞台上。
这个想法在一个秋日的午後得到应证,那天他同魏蕾一道回黎舒的住处,刚一推开门就听到黎舒在唱歌。
他背对著他们,盘起双腿坐在床上,瘦弱的背脊微微有点拱,带了大大的耳麦唱得浑然忘我:
I swam across,
I jumped across for you,
Oh what a thing to do.
Cos you were all Yellow,
I drew a line,
I drew a line for you,
Oh what a thing to do,
And it was all Yellow.
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完全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也能唱得如此准,并且他们这才发现,平时沈默寡言的他,声音如同他的外表一样纯净、漂亮,就好像树叶缝隙间洒下的阳光。
即使这首歌郑鸣海自己已唱过千百遍,依旧在那一刻被他打动,因他歌声中那份单纯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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