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人、荷兰人、比利时人、挪威人、苏联人和克里特人。很奇怪,犹太人竟未提及(这是美国战争情报处立下的政策)对此,世界犹太人委员会进行了强烈抗议,结果却无济于事。将波兰犹太人随随便便地算成波兰人,如此等等,在“三巨头”对纳粹恐怖主义的总分类中,“最终解决”便石沉大海了。
丹麦人之正义感和勇气,与“三巨头”迟迟不敢面对有计划有步骤地灭绝犹太人的事件这一事实,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们虽受德国人的占领;却毅然将国内6500名犹太人几乎全部运到瑞典。还有希特勒的盟友芬兰人,他们“拯救”了国内4000名犹太人(只有4人未幸免于难)还有德国的另一个盟友r本人,他们为报答在r俄战争中(1904—1905)犹太人开的昆—劳埃伯公司给予r本的资助,在满洲为5000名流离失所的欧洲犹太人提供庇护所。
然而,为阻止在“东方”发生的暴行而出力最多的要算是一名年仅34岁的德国人了。他是希姆莱的律师,名叫康拉德·摩根,其父是铁路管理员。从学生时代起,摩根就沉溺于法律伦理学,甚至在就任党卫军法官一职后,对不法之举(不管犯者为谁)仍直言反对。由于他之严格按证据所作的判决触怒了上司,摩根便被派往前线某党卫军师部工作,以示惩罚。由于他名声太大,他遂于1943年被调至党卫军保安处经济犯罪案办公室任职,不准他处理政治案件。那年夏初,他奉命到布痕瓦尔德集中营,对一桩长期悬而未决的贪污案件进行常规调查。涉嫌者系该营的指挥官卡尔·科赫。人们怀疑他将集中营的劳工租给民间雇主,从而吃粮食空额等,总的说来,为谋取私利而办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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