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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地方各级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3、地方政府的相互关系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中央行政制度

    行政制度,是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权限、活动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和惯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行政制度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下的中央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关系。

    中央行政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一、行政领导体制

    (一)国务院对全国的行政领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二)首长负责制

    1、国务院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1)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副总理、国委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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