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马上叫她过去见工。
到了may's,老板自我介绍说叫frank。海伦觉得他一点不象干餐馆的,三十多岁,瘦瘦的,很有书卷气。跟frank聊了一会,海伦才知道这位老板以前是香港某大学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后来在英国拿了英语硕士学位。最后怎么沦落到做餐馆老板的,就不知道了。
frank很爽快地雇用了她,大概是因为两人都是学英语出身,惺惺相惜。同是英语沦落人,雇用何必有经验?
frank说:“如果你只是暑假出来打打工,那你可以去做waitress,工钱多一些。但是如果你是准备干长期的,你在我的餐馆接单是最合适的了。我不想培养一个接单的出来,马上就让她跑掉了。而你丈夫在读书,你也一定需要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你是学英语的,接单对你来说最合适了。”
海伦就在may's干了起来。这家餐馆离她住的地方有25英哩左右,海伦不敢开高速,都是走local,一天来去差不多要一小时左右。她在那里干了一天,就发现自己对电脑接单完全是一无所知。她对键盘还是很熟的,但接单不是打字,你得对那些fun键熟悉才行,而且你一定要对菜单熟悉、对菜的配料熟悉、对附近的地址熟悉、对顾客的口音熟悉才行。
刚开始的时候,frank让海伦跟着一个叫kim的越南女孩学习。kim家以前是开餐馆的,kim从八岁起就在餐馆帮忙,英语好,对菜单也熟悉得很。客人电话进来,kim就把电话夹在耳朵边,一边问,一边往电脑里输入,拿不准的,还有时间查查菜单。
f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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