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且,但苟且与苟且却有着天壤之别。兴许在原本就需要备加谨慎才能得以侥幸生存的环境中生存,要比原本就该逍遥享受的家中仍需要苟且,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一些。那个家虽然不是我心灵的家,但却是我躯体的真实的家,是躯体的亲人,是一群有着割不断血脉的亲人,按常理,我在那里应该无忧无虑,过神仙般的日子,当一个大家闺秀。可事实却恰恰相反,我不仅不能逍遥,而且却要时刻提防着自己的性命,提防着原本该是我亲人的人。这种伤害,虽然已过了十多年,但仍是记忆犹新。每个人对自己幼年时受到的伤害总是难以忘记,每个人也对自己最迷茫时伤害过自己的人更容易记仇。当初,我刚来西汉,在心中本就怀着这样或那样的伤感与痛苦,可我的“亲人”在这种时候却伤害了我。我记得,并且会永远记得。有时候宁愿伤害我的人是旁人,是路人,也不愿意是他们。
而在皇宫或代王府,注定是需要谨慎与隐忍的,所以受点伤害,受点挫折倒也算正常。那原本就是是非聚集的地方,任多么玲珑的女子在那环境中生存,都是要成日算计,成日小心的。但是,此刻的我,仿佛又回到了现代,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也可以恣意悲欢,除了生活艰辛一些外,其他凡事还都算顺心。若再让我回到曾经的苟且当中去,是万万不能的。更何况,当初我能留条性命全在刘恒的一念慈悲与信任之上。他既然知道我乃是吕雉的人,又怎会想不到吕雉与我的家人断不会如此好蒙骗?他又怎会不知我活在世上将对他造成的威胁?他又怎会想不到我或许会去找我的家人,反过来再去对付他?他又怎会想不到我只要活着对他来说就是一颗定时炸弹?我苦笑摇头,他能留我一条
第 28 部分(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