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叫余朗,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一会你可以随便欺负。只要给他留一条命就可以。”
“敌意系数为a级。”其实不用小敏说,陈旭也能感觉的到,那个头搞的跟非主流似的那个家伙,虽然一支手搂着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美女,但是眼中所带着的敌视却是近乎于l的。那种目光,仿佛就像个贪婪的怪兽一样要把管奕整个给吞下去,然后再把自己也给吞下去……
当然,这两种吞法完全是两个概念,男人都应该能够理解。
这个余朗对自己的敌意已经算的上是l的了,但是却还远远比不上他们身后站着的另外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的造型很拉风。
在这么一个清一色西装礼服的地方,一个穿着赛车手服装的家伙拉风度不亚于在广场前赶着一辆戴着大红花的驴车。
更别说这头毛驴还染了一头的火红色,耳朵上穿着不知道多少个环,一副嬉皮士的打扮。
这也是这个家伙被成为疯狗的原因之一。要知道在很多比较有身份的中国家庭当中,都特别注意一个标准就是不能忘本。而很多中国老人非常看不习惯那种把头染成各种五花八门的颜色或是奇异地造型标新立异。尤其是在社交等等正规场合,那种头染成五颜六色而且不穿正装的人会给别人留下一种轻浮,不可信任的感觉。所以像疯狗这样的造型,在这里的确算的上是独树一帜了。
但是让陈旭注意地并不是他这身拉风地红色赛车服。而是他那张脸!
陈旭可以对誓。如果他们寝室老董肯把自己地胡子给刮一刮。脸上修一下地话。再把头弄地跟j窝一样。那面容与这个人起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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