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被告!
到最后如果那个官被判了十年,那么同样的,你也就去享受十年监狱美好的生活吧!
看到这里,不免就有公知跳将出来,不对!督军你这是玩有罪推定啊,凭什么就先认定了,平民去告官,这个官就肯定犯了罪?
这样下去,可不是天下大乱,大家也不要做事了,天天去告官,岂不妙哉?
放你一百二十个心,督军立法可是一环套一环,特此制定《没事别告官法》,凡是诬告的,直接枪毙!
这下大家满意了吧?督军撅了一撅屁股,神清气爽
...
回到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平民去打官司,打赢了的话,赢家通吃,立马自己就当官了,实乃发家致富之不二法门。
于是乎,就有那不要命的,天天死盯着大小官员,恨不得抓住一丝把柄,往死里去告!万一赢了呢?
相反,很多的官员,想开车上班吧,怕别人碰瓷,想在酒楼吃饭吧,怕老板少算钱,想包个二奶吧,又怕她翻奶不认人,倒过来告自己欺男霸女,这可不是一告一个准吗?
从此之后,所有的官都是彬彬有礼,走路上班,家里吃饭,住在三十年的老房子里,老夫老妻相敬如宾!
官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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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半天,回到朱天鹏这个案子身上,他是想去告有关部门,不算打民司,也不算打官司,只能是打有司。
打有司的话,根据《有关部门不死人就不着急》法,只要没有死人,那么就会派出巡警将有关部门全部封锁,封存一切档案资料。
根据原告的诉讼要求,法院
第九节 你真是个好人啊(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