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分开后的倭国百姓,分别居住在除王都以外,八大附庸城中方便管理。”
这就是李牧的分化管理,将倭国全部的百姓进行分化管理,不让男人和女人进行接触。
王都周围的八个附庸城池,分为两个男性居住城池,派重兵把守,凡是倭国达到十三岁以上的倭国男性都要居住在这里。
两个女性城池,凡是倭国达到十六岁的倭国女性会居住在这里,当然了能够居住到这里的,必须是相貌中等往上的,才有资格居住在这两座城池中。
还有两座城池是用来居住倭国未成年的孩子的,在李牧的命令里,即使是未成年的孩子,也要进行性别分开居住。
即一个城池居住男孩儿,一个城池居住女孩儿。直到这两个城池的孩子,达到年龄后,男的会直接搬去成年男性城池中居住。
而女孩儿则需要进行评测,评测她们的相貌,是否能够达到中等往上的姿貌,只有达到中等往上的姿貌,才可以分配居住在两座女性城池中去。
当然了姿貌中等往下的倭国女孩儿,李牧也不可能对其放任不管,将其赶出城池去,让其自生自灭。
资本最大的厉害之处,就是无限循环的利用剥削下去。
而李牧要是想要永远奴役下去,那就需要保证倭国人口的延续性,只有倭国人口可以不间断的更新换代。
李牧的殖民奴役,才可以长久下去,否则的话,李牧这样分别居住政令下达后,基本已经断定了倭国绝种的道路。
因为在李牧的政令中,倭国男人与倭国女人,在没有命令下,是不可以见面的,也就是说,有可能在这种分别居
第一百二十九章 倭国的管理问题(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