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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仁在于心灵,文可致伪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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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补充是给予它正确的前提。否则子夏的话在理论上就是一句废话,根本无法立足。而在现实中,人们就会凭自己好恶判断过与不过,在道德的外衣下不知隐藏多少罪恶呢,历史说明了这一点。

    对“过”不做象老夫这样的分析与补充,理论者罪过大了。对“过”的判断其实是一个切实而重大的问题,你判断他过分,那么你会作出怎样的反应呢?礼让?退让?容忍?你对他的怨恨恐怕也会积累,恩怨情仇出来了,但你的判断的依据是什么?依据的标准有道理吗?这是在判断之前就应该准备好的。通俗地讲,你以为他过分了,但在公理,他到底过分还是没有过分?对过的分析判断涉及社会和谐与稳定。

    传统文化具有的一个巨大遗憾就是蔑视法家,其实是在掩盖空谈的儒家们内心的恐惧、幼稚和弱化他人实际是弱化同胞的丑陋心态。法家讲礼义廉耻,目的不在教导人与德治,而在于作为法律的依据,否则法律失去自然逻辑性,没有道理,法治必将沦落为人治。

    因为不讲道理和逻辑,你的那个法律条文必定是随意定的,随意性,人治的特点。所以,有的人认为法治了,恐怕就不讲道德了,这根本就是误会,人们在法律的红线内自由,道德更加重要了。道德用于自省,法律用于公判。道德用于法制的依据,法律定量兑现道德。

    蔑视法家与其学术,已经因此受到惩罚并为此付出高昂惨痛的代价,不能再干傻事,包括不能轻视儒家及其学术。儒家与法家是全人类通往幸福之桥梁的两个桥头堡。儒家在于原理、法家在于技术;儒家重在理论、法家重在实践。法家将法、术、势,显露定量概念,而鬼谷子中更有专门的

第六十一章仁在于心灵,文可致伪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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