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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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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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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在了一起。

    首先是内阁,在荀彧和荀攸的草拟中,内阁成员由两部分组成,一部自然是六部,另一部则是由他们所提出的学士制度,即设立五名大学士。

    从科举中选拔,并且具有一定的行政经验后,才有资格进入内阁,其职责便是为曹耀提供咨询建议,以便后世没有经验的人在处理政事时不会被六部阁臣欺瞒,而且学士每隔五年便要换人。

    最后在内阁制中,荀彧和荀攸还想出了一个票拟的制度:所谓票拟便是关于六部、百司各类政务奏请文书的批答,也就是说内阁可以先与曹耀共同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草拟成文字。

    但也可以是内阁先拟好批答文字,连同原奏请文书一起送曹耀审批,其实就是各类文书可全归于内阁票拟,疑难者由曹耀召阁臣一起商议决定。

    但必要时曹耀也可在禁中主动提出自己关于政事和用人的意见,通过手诏、中旨(传口谕)下内阁票拟,对于这类手诏等,内阁可以奉行,也可以拒绝。

    而荀彧和荀攸显然只是把内阁当成一个决策机构,并不打算让它具备太大的权力,所以他们在内阁后又设立了两个部门,门下省和尚书省:其中门下省负责审核内阁政令,有不可行的可以驳回,交由内阁重审,等于是为国家最高决策又加了一把锁,不至于让内阁权力失控,尚书省负责具体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有监责六部的权力。

    这三个部门处于平级,全都直属于曹耀管辖,互相之间权力相等但职责各异。

    在这三大部门之下,才是六部,但是这六部的名字与曹耀原来想的不同,荀彧和荀攸是这样为六部定性的:

    吏

第一百六十二章 制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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