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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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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章确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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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为不妥的制度杨渥自然会加以改进。

    首先是中枢体系,杨渥打算直接仿照明朝的内阁制度,以大学士为内阁大臣,共同行使宰相之权,作为中枢最高权利机关。

    在内阁之下设立六部、枢密院、都察院、大理寺等机构,负责整个国家的实际运行过程。

    而内阁大学士暂时只设立三人,其中一人为首辅大学士,执掌六部,负责日常政务;另外两个大学士则分别负责枢密院的军务和都察院、大理寺等监管、审理等重大事务,以与首辅大学士相互制衡。

    除了三个大学士之外,六部的尚书、枢密院的两个副使,以及都察院的督察御史、大理寺的寺卿等人都将被加封学士头衔,同样拥有参与内阁会议的权利。

    不过在具体的权利上,学士的权利自然要比大学士要低上许多,而且分别归属于三个大学士领导,同时他们都是将来的大学士人选。

    中枢机构在大致上与明朝是相同的,不过在具体方面却有许多不同之处。

    首先一点便是大学士的任期制度和致仕制度。

    为了防止将来有大学士独断专权,长期把持住大学士的职务的情况出现,杨渥特别规定凡是大学士以五年为一届,到期限后就要改选,一个人最多只能担任两届大学士。

    这么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权臣的产生。

    当然,杨渥也知道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永远不可能限制住人。

    即便是在后世的花旗国,同样不可避免的出现连任四届总统的情况,而毛熊国更是出现了某人当完总统当总理,当完总理再当总统的情况。

    这

第三百八十三章确立制度(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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