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个书生,都喜欢找那些个妖魔鬼怪做老婆呢,他们不人情事故,有什么说什么,就是象现在没说,但表情已经告诉你,这事我不想说,但他们不说假话。
冷仲现在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不停地在挖掘小黄身上的闪光点。但从他眼里不用找,小黄怎么样,他看着都好!这就是天下怎么那么多人都结婚了呢,其实人的劣根多多啊!可谈恋爱的时候,就硬是看不出来。
就是看出来了,也把那当成可爱!但面个性!等结婚后才想起算总帐,可惜晚了!孩子都出来三了!看小黄不说话,冷仲真舍不得他在咬自己的嘴唇了,差点从嘴里冒出一句:别咬你的了,要咬,就咬我的吧!
好在没说出来,要是说出来,小黄到是不能怎么样他,他的弟媳妇可是能动手的!冷仲想了想:“那什么,那天你喝多后,我也喝多了,眼睛也花了,手感也不准了,看什么都走样。”
听到冷仲这么说,小黄心放下来,知道冷仲是不想在追忆问了。白凌相中了小黑,那天看到小獒墨喝多后,那性能摇得叫一欢。当时就喜欢上了,虽然心里也挺闹挺,你说喜欢什么不好,偏见偏喜欢上一条狗。心里把自己鄙视了一番。晚上用枕头把脑袋盖上,省得睡不着想他那摇尾巴。
但烙饼一样翻了一宿,那条大黑性能还坚持在他眼前晃。白凌认服了,又开始给自己找辙,狗怎么了,是人类的朋友。是最忠实的动物。狗多可爱啊,脑子里出现了那么多带狗的成语:狐朋狗友、人模狗样、狼心狗肺。。。怎么都是不好听的!
又想了想诗名句,想给心中的大尾巴美化一下,结果出来的是:礼节乃相去,憔悴如刍狗。衣如飞鹑马如
第六十四章(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