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回道:“不知爱卿有何事要奏?”
高俅说道:“今科武状元、探花郎乃是经过重重考验,实至名归,臣深表赞同,相信其他同僚也不会反对。然而,今科榜眼岳飞,皇上赐予他翰林院编修,臣觉得此事略有不妥之处,还望皇上收回成命。”
宋徽宗说道:“哦,爱卿觉得不妥,不知是何事不妥?”
“岳飞乃是一介平民,参加武举考试,取得榜眼之位。原本也无可厚非,只不过岳飞在第三场武功比试中,犯下滔天大罪,身为主管考的枢密院大使却罔顾法纪,作威作福。不仅纵容岳飞肆意妄为,更是滥用私刑,将张大人羁押在天牢之中。”
“臣身为太尉,理应为国分忧,剪除朝中的害群之马。张大人在位期间,恪尽职守,又是考试官之一,只因喝令抓捕岳飞,冲撞了广平郡王,就被郡王命人抓走,罢免官职,打入天牢,实在是胆大包天。”
“岳飞在第三场考试时,依仗着自己的武功,将同是考生的小梁王一枪刺死。小梁王何等身份?他是梁王后裔,太祖曾言明让他们世代承袭王位。岳飞乃是一介平民,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杀死王爷,乃是以下犯上,乃是大逆不道,按照大宋律例,以下犯上者,弑杀王爷理应处斩。”
“今日,皇上授予岳飞翰林院编修,从六品。臣恐大臣不服,小梁王乃是梁王之子,驻守在边陲,一直为国尽忠。如果梁王知道小梁王死讯,必然与朝廷心有间隙,于国不利;小梁王贵为千岁,却被岳飞一枪刺死,没有严惩,反而得到官职,恐寒了千岁的心,朝中大臣议论纷纷,故而臣以为岳飞不应授予官职,理应推出午门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第八十二章 唇枪舌战(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