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冠绝新汉朝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十九章 一诗毁名,千夫所指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走了,试问这白家的人都是饭桶么这都抓不住我”

    “这,”陈阿三一下愣住了,将求助的目光投向白青,迎接他的却是白青能吃人的凶恶目光。

    白青心中悔啊,自己怎么能找这么一个饭桶来做跑腿难不成我这名声毁了,官司也要完彻底成全陈止

    公堂外,激愤的人群也明白过来了。

    “陈少爷带着一个书童,现场放火又逃跑”

    “白青府上下都是酒囊饭袋么,这都抓不住”

    “说不通啊。”

    按新汉律法,官府判案需要的证据主要分五种。

    第一种是书证,是记录和证明案件情况的文书,多数是官府收集。

    第二种是物证,指的是对案件事实有证明效用的物件和痕迹。

    这第三种就是人证证词,至于这第四个,则是被告的供词,第五个乃是受害者陈述。

    五种之中有三种要靠个人的陈述,由此也能看出,在新汉朝判案,主审官要参考各方说法,就是这一点上,由于陈阿三的口无遮拦,让白青等“被害者”的陈述,转而对陈止有利的情况了。

    本来名声扫地、希望断绝,白青已经心灰意冷了,可听着公堂外的议论声,心里猛然窜起邪火,恨不得将陈阿三掐死

    杨永也皱起眉头来,这情况我不光不能敲打陈止,还得帮着他洗清冤屈,不然事情一传,说不定别人要说自己是个糊涂县官,逻辑都理不清,恶了百姓,民望跌落,对考评更加不利

    这个年代的判案,逻辑通顺是个很重要的指标。

    其实这个案子,当前的两点关键之处,除了戒赌诗之

第七十九章 一诗毁名,千夫所指(5/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