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商找到了我,愿意出高价让我指导一部电影,剧本就是这个”
他说着,指着我手中的那沓纸张,我有些疑惑,“但是这剧本也是你写的啊,编剧署的可是你的名儿”
他却毅然决然地摇着头,“编剧不是我,却是让我署名的,当时我看这本子写的比较好,我也就同意了,自编自导,确实容易提升自己知名度,只是没想到事情就出现在这里,嗨”
我打开了剧本,翻看着这剧本的梗概。从梗概里面不难看出,这是一部清朝时代的电影:在雍正末年,中原地界儿,有一恶妇,面貌粗鄙不堪,为人心狠手辣,伙同一男子专营“拍花子”的勾当儿,行“采生折割”之举,专门以大肆残害中原一代的儿童为生。
“采生折割”我喃喃地念出这句话,但是细想之下,却细思极恐。采生,就是采获生人;折割,就是用刀斧等器具摘取对方身体的一部分,用作巫术邪法,“采生折割人是一事,谓取生人耳、目、脏、腑之类,而折割其肢体也。此与支解事同,但支解者止欲杀其人而已。此则杀人而为妖术以惑人,故又特重之。”
不管在哪朝哪代,依靠“拍花子”贩卖孩童,或者残害孩童以牟取个人私利的现象几乎都屡禁不止,因此,在古代律法,针对这种事情还有专门的刑罚:
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若已行而未曾伤人者,亦斩,妻子流二千里。
虽然刑罚严酷,但仍保不齐有些人却偏爱横财,钟情刀尖舔血,于是在中原地区地这位面貌粗鄙犹如怪物的恶妇,便终日里靠偷盗别家的孩童,
第四百二十七章 采生折割,两脚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