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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商的寻宝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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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一章 无则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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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这头公野猪开膛。

    猎物是老板干掉的,但你总不能让老板自己动手来处理吧?

    托马斯很自觉,其他人在附近也已经动手了。

    西方人打猎,如果环境适合,一般都会尽快将猎物内脏就地去除,这和华夏猎人的习惯有很大不同:西方人几乎不食用猎物内脏。

    这里是澳大利亚,野猪最大,一帮人这么大张旗鼓的干,血腥味也不会引来什么猛兽:压根就没有,绝不会跑出来几只狮子老虎。

    在非洲或者北美洲森林里最好别这么干,特别是人少的时候,天晓得会不会引来一群狮子、鬣狗,冲出一头800磅重的棕熊也不是好玩滴!

    野外,不讲究,不用把猪给吊起来,直接横着从猪头下边的脖子开始,一刀下去不用多大力气,直接切到公猪要害位置。

    刀够锋利,这趟来,前半段托马斯坐的是商业航班,没带道具。但马克借给他的猎刀用得惯,差不多的他也有:保镖们都有张楠送的英吉沙小刀,大号的就能当猎刀用。

    能刮胡子,用来切割猎物,这效率杠杠的!

    空气中开始弥漫一股难闻的味道,这是血腥味同猪内脏露出后散发的气味混合之后的怪味。

    托马斯挽着袖子,也不在乎味道,直接从野猪肚子里往外掏内脏。

    张楠站在上风口,看着托马斯干这活,好奇的问道:“我说,托马斯,你杀过猪?”

    美国人吃猪肉的都不是特别多,能这样玩野外杀猪的就更少了。

    托马斯两手血腥,头也不抬道:“算吧,在越南杀过。”

    这就奇了!

 

第八百三十一章 无则养身(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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