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聚会交谈中,才知道原来本华原来的名字叫本华叔,也不知道是何原因才改了名字,去了一个“叔”字,在座的人也没有提起,
他是前一个月才住到这个成军驿馆的,与老板娘成军成了好朋友,虽说二人以朋友相待,可是只要是个细心的人都会发现,成军是喜欢本华的,可是本华这个人好像比较闷骚,他的心事是一般人看不透的,包括苕华这种善于洞悉人心的都看不太透,
老板娘说自己小时候老爹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军人,于是就取名叫成军,可是她从小就偏爱红妆父母去世后就在这里开了家驿馆,以维持生计
有一个这么温柔的老板娘,还有这么美味的饭菜,苕华还想多留一天的,可是辰岂歌一直坚持明日就启程,
翌日,
苕华与辰岂歌要与老板娘道别了,只见本华背着个行囊也走了出来,他破天荒的刮了胡子,干净爽朗,整个人感觉都年轻了十岁,他大步跨过来说道,“公子,溟海路途遥远,穷凶恶极,让我护送你们吧,,”
没等辰岂歌回答,成军先说道,“这么快就走了,,”
“不快了,都一个月了,”遇到了自己要等的人,当然是要走的,
辰岂歌明白他的意图,本华这个人算是一名正直的英雄好汉,有他在身边,能力可敌子琳和采蝶两个人,以后自己要是还有什么危险,总是要有个人来保护苕华的,留下本华也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事情,
“那就这样吧”辰岂歌对本华回道,转而又递给成军一封信,上面写着“子琳”二字,“老板娘,若是信上之人问起我们的下落,还请您将这封信转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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