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师二里头遗址出有扁叶形和断面梯形、三棱尖戈也是新型的兵器。
孔甲时期,军制留存史料很少,但有限文献和考古材料可以表明,它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开端。夏朝脱胎于氏族社会的部落联盟,掌握国家政权的夏后氏只是众多部落中力量最强大者,处于天下“共王”的地位。与其共主政体相适应,夏后氏建立以奴隶主贵族为骨干、平民为基础的国家军队。作战时,夏王根据需要,或征集点接统治地区的平民,或同时征召直接统治区以外的异姓部落出战,实行居则为民、战则为兵的兵农合一的制度。夏朝车队编制不详。
左传哀公元年有关于夏王少康以“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复国的记载,有的学者据此认为“旅”是军队兵员建制单位。有学者认为,队按氏族部落的生产生活组织,以十进制编成。夏王为最高统帅。夏启消灭有启氏的甘之战中,所辖“六事之人”,亦称“六卿”,当是分工不同的六个奴隶主贵族首领,他们平时治理民事,战时担任作战指挥。赖以“守邦”。这一时代,国家已经形成,军队随之产生。反映奴隶阶级意志的车事制度相应出现。
孔甲时期,夏朝奴隶主要是由氏族部落之间的掠夺战争中得到的俘虏转化而来,也有一部分是氏族公社的贫苦社员沦为奴隶。在夏朝,奴隶名目繁多,从事农业生产的称“民”、“黎民”、“众人”、“众”;从事畜牧业的称“牧竖”或“隶圉”;奴隶主家内的奴隶则叫“臣”和“妾”。在奴隶主眼里,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被奴隶主成批地赶到农田里去种地、放牧,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奴隶主可以随意的把奴隶关进监狱,施以重刑杀害。当时整个社会
第二十一章 孔甲好龙(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