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晚唐逆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6章 斗杀与故杀之分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张寻进来,劈头就问:“吴铁盐要斩靳洪,你知道吗”

    史谦见是张寻,赶忙起身施礼,说:“下官知道。”

    “靳洪犯了什么事”

    史谦似乎有所顾忌,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一二来。张寻气得一拍桌子:“有话直说”

    史谦这才直言,原来靳洪当值巡城时,看上了城东陈家当铺掌柜的女儿。靳洪使了银钱,按照本地礼节,找媒婆去陈家说亲。没成想亲事一说就成了,那陈掌柜当即就答应将女儿许配给靳洪。靳洪这边正在高兴,却在订亲的第二天,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后生找上门来,说陈家小女早已与他订下娃娃亲,要求靳洪退婚。靳洪彩礼都已经过去了,哪肯退婚,就与那少年理论了起来。那少年也毫不相让,靳洪是个粗鄙的军汉,一时火气上来,就下了死手,竟然将那少年失手打死了。死者家属告到县衙,因此靳洪才被吴县尉问了死罪。

    张寻听完,才知道靳洪果然犯下了杀人罪。怒气也就缓了一缓,但心更揪着了。他问史谦:“斗殴激愤杀人,依唐律该如何判”张寻对唐朝的法律不很清楚,但依着后世的法律,如果不是蓄意谋杀,像靳洪这种争执中激愤杀人的情况,未必就判死刑。

    史谦说:“依照唐律,确实有故杀与斗杀之分,二者轻重有别。但是区别二者的关键一条,就在于行凶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利器。即所谓斗而用刃,即有害心,仅用手、足杀人的,是斗杀;用刀杀人的,则是故杀了。”

    “你罗嗦这么多,到底靳洪怎么杀的人动刀了吗”

    “动了,他他把人家脑袋给砍下来了。”

    张寻闻言心里咯噔一声,心说靳洪

第26章 斗杀与故杀之分(2/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