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鼓人仍击四鼓,戒左右毋惊相公。须臾,可法寤,闻鼓声,大怒曰:“谁犯吾令!”将士述民育意,乃获免。尝孑处铃阁或舟中,有言宜警备者,曰:“命在天。”可法死,觅其遗骸。天暑,众尸蒸变,不可辩识。逾年,家人举袍笏招魂,葬于扬州郭外之梅花领。其后四方弄兵者,多假其名号以行,故时谓可法不死云。
可法无子,遗命以副将史德威为之后。有弟可程,崇祯十六年进士。擢庶吉士。京师陷,降贼。贼败,南归,可法请置之理。王以可法故,令养母。可程遂居南京,后流寓宜兴,阅四十年而卒。
------摘自《明史》清康熙大臣张廷玉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