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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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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6章 【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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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社会服务的人员。但从本质上来说,律师是一个为了钱,放弃正义的职业。

    从事这个行业。眼中应该没有队和错,也没有正义和邪恶,而是利益至上。

    讼师是华夏的律师,但和西方国家的律师又有不同,因为在华夏,讼师还有另外一个身份读书人。在追求读书人品格的时代里,讼师的行为显然是给读书人抹黑了的。

    其实,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下,读书人这个群体也是良莠不齐,但却对于一些职业来说,还是表现出出人意料的齐心。讼师,就是这样一个职业,为读书人阶层不齿。

    而胡汉民恰恰在老家做过这样的行当,先比西方世界的律师,在晚清讼师这份职业要有前途的多,因为他们是衙门里外通吃的存在,也是沟通衙门和被告的中间人。

    如果律师挣的钱还有少部分是干净的,是无愧于道义的。

    但讼师的每一分钱,都是沾满了血泪的黑心钱。

    当然,胡汉民另外一个职业,教育!也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迹,反而比他当讼师更加的见不得光。成功考取举人之后,胡汉明并没有继续科举,进京赶考的打算。反而在广东做起了替考的买卖,本身就是举人的身份,出场费少不了,加上对于科场的了解和本身‘八股制艺’的功力,让他尝尝能够让客户满意而归。

    而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他就为自己挣下了万贯家财,据说仅这两项就有二万两白银之多。

    当然,这些不是攻讦胡汉民的理由,只是一开始夏寿田就没有和胡汉民交谈的意思,反而对胡汉民身边的年轻人很感兴趣,肩膀前倾了一下,笑道:“还不知道这位先生是?”

第1156章 【另有隐情】(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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