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一辈子啊,而且这小子还是阿甯的闺蜜呢,不要得罪姐妹淘比较好。
“知道乃哥去年出的专辑里一首叫《红鞋女孩》的歌吗?”杜翰文悄声问着,眼睛还要注意老师。只敢在老师写板书的时候说话。
“当然。”吴清峰骄傲的说着,小模样跟张均甯如出一辙,“学校活动我就唱过。”
“那就妥了,看起来《可爱的玫瑰花》你也会唱了?”杜翰文来了兴趣,吴清峰也不用斜眼看杜翰文。感觉找到了知己,“没错啊,甄妮姐的歌,很有意思呢。”
“把这首歌重新编曲如何。”杜翰文指了指草稿本。
吴清峰眼睛亮起来,“有趣啊,加快一拍,会更轻快更有现代感,我试试。”
这小子大三不到十分钟时间就能把《小情歌》词曲都写出来,大一就写出《窥》组建乐队参加金旋奖的天才。改编一首自己烂熟于心的歌,基本就是游戏之作。何况又不用现场演绎,自然怎么编都行。等到课间休息,便成功把改编曲放在杜翰文面前,那一脸的骄傲,像极了小台妹邀功时候的表情。
“敢唱吗?”杜翰文挑了挑眉毛,看向吴清峰。心里在偷笑,这家伙一定不经激。
果然,吴清峰哼了声,拍起了桌子,“喂喂。我要唱歌啦!”
大概是经常听到这位嗓音极好的未来歌手唱歌,本来熙熙攘攘的同学都围了过来,“清峰,今天唱什么啊。”
“多可爱的玫瑰花。”清峰拿起自己改编的词曲。唱了起来。
可以想象清峰摇曳着身姿唱歌的景象,这小子绝逼就是为了唱歌而生的。不怯场,人来疯。欢呼声越大,状态越好
第一百九十一张 宝贝(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