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
几个人不得不掏钱,他们认识小偷,而且别人还劝,感觉不把两文钱交上去,似乎很危险。
给完钱,有人过来发牌子,十个一文的,十个两文的,还有五个五文的,卖菜的就发这些,未必能用上,但不准丢了,记下姓名和住址。
拿到牌子的人被告知,只要是开封府外城西市接待队伍送来的人,每买十文钱的东西,需要摊子上支付一文钱给张柽。
谁若是不想给出这一成的利,就别卖给由别人刻意引来的人东西,坏了规矩,行就乱了,大家全赔钱。
众人无异议,他们的货又不是九文进的然后卖十文,而是自家产,或更便宜进的,卖得多,赚得多,可以多备货。
徐宝趁机喊:“诸位,容我说一句,今天大家先对付着卖,从明日起,我让大家把东西卖出好价钱,说到做到,卖不出去,算我身上。”
“好,小宝我信你。”有个老大爷喊,他卖咸鸭蛋的,昨天别人吃东西时,从他的摊子上拿了六个鸭蛋,一个五文钱,挑大的拿的,小一点的四文一个,但没收他钱。
因为有人跟徐宝说,他家的有个孩子病了。
规矩是徐宝订的,但他依旧破了规矩。
这可不是一个法律完善健全的时代,其实就是他那边也一样,该错判的错判、该误判的误判,量刑上本身就带弹性。
此时代更多的官府宣判都是看官员的主观意识,以人情常理为主,如一个人盗窃,目的是为了给爹娘买药,官员就会轻判,需要关押可能就不关押,需要打五十鞭子的就打十鞭子,执刑的人也手下留情。
所以徐宝便
第六十二章 为童墨章有认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