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半的龙魂再劈一半,然后同一个大妖魔的元气结合、便有了龙大。”
“而后再将大哥的一半、又劈作一半,亦同大妖魔的元气结合、便有了二哥我。”
李云心想了想:“你是说……化作囚牛的龙魂是原先的四分之一。而到了你这里,又将这四分之一拆开、变成八分之一——那么接下来……又是十六分之一?”
意思就是,四分之一的龙魂与妖魔魂魄结合,化成了龙大囚牛。
而后又从囚牛这四分之一里取出一半——龙大变成了八分之一,余下的八分之一化成了龙二睚眦。
接着从龙二的八分之一里取出十六分之一——龙二变成了十六分之一,余下的十六分之一化成了龙三嘲风。
我想了想,我写文的确有这么个问题。就是很多时候——譬如这个例子——我行文的时候会过分追求“文字的性”,而牺牲掉一些“理解性”。
例如我在行文的对话里,采取我刚才举例的这种说法来解释的话,其实大家一看就明白。但我行文的时候会觉得这么说话不符合人物的身份气质,于是只好精简了说——龙二和李云心都是聪明人,“一点就透”。但脱离了文中人的身份的话,的确会造成理解偏差。
而且我当初也的确用错了词语——“而后再将一半的一半”。这句话歧义非常严重,有极大的问题。
另外一处佐证了我这一点谬误的,是在之后的文中——李云心在洞庭见了真龙,对真龙说“如今您身上的龙魂同大哥囚牛的一样多”——应该是有更多的朋友被这里的情节带进了坑。
既然问题已经很严重了,这里的情节我就提前解
有关龙魂问题的重要说明。极重要,务必一阅(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