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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五节处理方式
其实凭李景元的势力,把一两个人灌进水泥墩子沉进汉江并不是太麻烦的事情,不过他并没有选择这样去做,毕竟他不是这样的性格,而且这么做的话,出气是出够了,但是事情却会变得更加麻烦。
不是说警察局会找上门来,而是因为其他的连带关系。金承勋和他的那个公司里还握着艺人们的合约,就算是他们两个人死掉了,合约也还是属于公司的,而李景元又不能保证金承勋的继承者会是一个好人,那样的话,事情就要再次回到原点上了。
如果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话,李景元还可以通过收购股票来控制这家公司,从而掌握下这些艺人的合约,不过因为T并不是上市公司,所以他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拿到那些艺人的合约就不可能了。
而且退一步来说,就算能够这样拿到艺人的合约,李景元也不太想这么去做,通过正常的资金收购,那这些钱必然就会流到金承勋的口袋了,有了这些钱,金承勋就算是放弃了现有的艺人合约,他也可以重新去挖掘新人,这无疑就是把另外的一些人又推进了火坑了。
按照李景元的想法,既要把艺人的合约控制到自己的手里,又要让金承勋和他的那个经纪公司拿不到钱,这就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了。要做到这样的结果,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直接吊销掉金承勋的经纪人资格和那家公司的营业资格。而李景元安排人手盯着他们就是这个原因了,金承勋这样的渣子绝对不可能就只做那一点点的坏事,他肯定在其他方面还有把柄,只要抓到了这些把柄,就可以通过法律来剥夺他的经纪人资格并将他送到监狱里去了。
第四百二十五节 处理方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