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这些歧视是正常,不必大惊小怪,觉得是受虐,那么,靠他们出来主持正义是期望太阳从西方升起,那么就只有靠自己发出声音,主持正义了。
遗憾的是,现状很糟糕。
首先在裁判的队伍里,基本上就没有中华上国人。
那些欧美国家的运动员,退役以后,不是当教练,就是当裁判。
他们是这些体育项目裁判的主要来源。
而中华上国的这些退役运动员呢,由于自身的条件和相关准备,根本就没有,却几乎没有人能够晋级裁判队伍。
当然这里说的是国际裁判,国内的不算,尽管国内由退役运动员晋级裁判的也不多。
这样一来,裁判这一块就成了欧美国家的一统天下。
这样一来,在裁判的时候,大家虽然避嫌,不给自己国家的运动员裁决,但是他们可以交叉裁决、互换照顾呀。
这个如果没有限制,就会变成习惯成自然的东西。
可是中华上国的远动员,就成了这个圈子之外,没有人照顾了。
时日一多,这就成了定局,没有人觉得奇怪,除了当事人自己。
这是一个因素。
还有就是一些规则的制定,还有一些案例的形成,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形成对中华上国运动员的歧视,对欧美运动员的偏向。
比如身材的问题。
一样的动作,他们就认为中华上国运动员不费吹灰之力;而欧美运动员就是惊才艳艳,发挥出了人类的极限。
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欧美运动员身材比较高大。
这尤其体现在
765 冷面判官(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