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自己也不算嘉禾的人。先后在漫画大王黄玉朗、台湾学者公司蔡松琳的支持下,自己创立了好朋友、儿童城等电影公司。
新艺城奉行的是片约制。它跟明星、导演不签三年五年十年的长约,而是签片约。约定几年之内,要拍几部电影。只要在合约期内,拍完这些电影就好。至于其他时间,明星、导演去做什么,他们丝毫不理会。
这种模式跟好莱坞一样,因为麦佳是从好莱坞归来,所以就施行了这种制度。
这种制度的好处之一,是节省成本。因为但凡签长约的话,总要在合约期内付给明星和导演工资的。
不然的话,签十年长约,却一部电影都不让人家拍,那人家都饿死了。
可是发工资的话,那就增加运营成本了。这么多明星、导演加在一起,一个月薪水起码千万港币,一年就要过亿港币了。对于靠金公主财政支持新艺城而言,这笔钱可是一笔巨款呐。能省则省了
好处之二是明星、导演都是海鲜价。这部电影火了,行市上涨;下部电影赔了,行情就跌了。
签长约的话,谁知道明星、导演能红多久呀。万一签下来之后,他反而不红了,那岂不是赔了。
而签片约的话,就不必担心这个问题了。先签几部看看行市,如果比之前更红的话,那就再继续签。如果不红了,那就哪凉快哪待着去。这样也能降低风险,避免亏本。
不过签片约的坏处就是留不住明星、导演,刚一捧红就要跳槽。
比如由黄佰鸣一手捧红的导演高智森,打响名头之后,就在台湾片商支持之下,成立了自己的电影公司。
1212【提防热钱】(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