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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诡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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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6章 十八地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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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后世惩罚处所,亦译“炼狱”,或“火狱”。阿拉伯语“哲罕南”的意译。中国多沿用波斯语duozakh一词的译音,称作“垛子海”,或谐音译意为“多罪海”。在阿拉伯语中,用于指称火狱并见之于古兰经的词汇还有哲希姆aljahim、侯泰迈alhutamah、“纳尔”nar、“塞伊尔”alsair、“塞盖尔”saqar等。与“天园”相对,同为教六大信仰之一信后世的重要内容,被视作刑罚严酷、阴森恐怖的地方,为拒不信奉教并作恶多端者复生后的永久归宿。[1]

    圣经中并未清楚地论到炼狱,只有旧约晚期犹太宗教才采用了阴府的概念。耶稣时代则将阴府视为赏报之处,所以炼狱不但含有阴府的概念,也和生活中的伦理道德有关。

    对于炼狱,圣经里没有出现这个词语和直接阐释,但天主教认为圣经曾暗示炼狱的存在。天主教的教义认为罪分有大罪和小罪,大罪即该死罪,是使灵魂死的罪;小罪是不致于死的罪,可以在炼狱炼净。有功德的天主教徒死后可以直升天堂,但天主教教条指出,信徒若在生前犯有未经宽恕的轻罪和各种恶习,灵魂就会下到炼狱受火炼,净化后才可进天国。若在世信徒为炼狱中的灵魂虔诚祈祷、施舍和请神父做弥撒,便可拯救灵魂早些离开炼狱。

    天主教神学中炼狱的主要根据有:

    玛窦福音5:2526:“当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赶快与他和解,免得对头把你交给判官,判官交给差役,把你投在狱里。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决不能从那里出来。”

    格林多前书3:15:“原来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现,这

第576章 十八地狱(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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