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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诡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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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章 自相残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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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鹰神荷鲁斯horus的眼睛被赛特神分割成碎片的古老神话,荷鲁斯之眼被当作容积单位的分数来使用。荷鲁斯之眼作为护身符,在古埃及有广泛的使用。荷鲁斯之眼作为葬礼护身符,同生命之符一样,它经常被描绘在死者的棺椁上,它保护死者在地下通往永生的路上不受伤害;同时荷鲁斯之眼也代表着死后在地下世界对身体进行的修复和保护。它代表着统治者法老至高无上的权力和荷鲁斯的庇佑、保护。在神话传说中,当奥西里斯死后,赛特和荷鲁斯开始争夺王位,谁知赛特挖去了荷鲁斯的左眼。荷鲁斯的眼睛是由女神哈索尔和托特恢复还可能为荷鲁斯之眼提供了魔法。随着荷鲁斯之眼的康复,他的父亲奥西里斯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也被恢复了。因此,荷鲁斯之眼经常被用来象征牺牲、愈合、恢复和保护。他的右眼是与太阳神拉ra有关,着太阳。有时荷鲁斯之眼的镜像之眼左眼象征着月亮,或者象征着月神托特。荷鲁斯之眼,有时在眼角还会出现泪滴。

    生命之符,又称安卡,是埃及象形文字又称圣书体的字母,解作生命。部份古埃及的神只手持生命之符的圈,或两手各执生命之符,交叉双手放於胸前。拉丁文称此符作cruxansata,「有柄的十字」之意。”田真解释道,“对古埃及学者来说,其形象有何含意仍是个谜。一些专家认为它是子宫形像,但此猜测未被普遍接受。alangardiner推测它是便鞋扣带的形像,其圈让脚踝套入,因为便鞋扣带的写法也是gh,但可能读音不同。生命之符在古埃及的墓地和艺术中常常出现。在画像中,赋与木乃伊生命的神祇的手指通常绘有生命之符。古埃及人以生命之符作为护身符,有时会

第468章 自相残杀(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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